政大機構典藏-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Institutional Repository(NCCUR):Item 140.119/150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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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未成年子女親權酌定、會面交往與交付子女事件之研究
    Matters concerning the determination of paternity of minor children, meetings and interactions, and the delivery of children research
    Authors: 林佩瑩
    Ying, Lin Pei
    Contributors: 劉明生
    林佩瑩
    Lin Pei Ying
    Keywords: 子女最佳利益
    會面交往
    交付子女
    聽審請求權
    Date: 2024
    Issue Date: 2024-03-01 13:48:00 (UTC+8)
    Abstract: 夫妻離婚事件,雙方不僅有財產分配的問題外,也會造成未成年子女身心壓力,故在過程中要如何降低未成年子女在雙方爭執的心理壓力及考量子女最佳利益,是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及我國法規範急欲設置標準化。法院在酌定親權、會面交往及交付子女等事件,須考量子女最佳利益。我國法規範明定在親權酌定應審酌子女最佳利益,但該原則過於抽象,學說及實務紛紛提出從父母子女適性評估、善意父母原則、主要照顧者原則、幼兒從母原則及子女意願等多方考量,本文即綜整實務判決及學說如何具體判斷子女最佳利益及是否能有效維護子女最佳利益。
    另除從實體法規範維護子女最佳利益外,在程序面向,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首揭應給予未成年子女陳述意見權,且落實於我國家事事件法,然我國法規範及實務大部分以子女意見已有專業協助人員代為反應,而不以直接聽取為主要做法。因此,有學說引用德國法見解,認為法官有義務親自聽取子女意見與印象親自創設理論,以保障未成年子女之聽審請求權,而我國憲法法庭作成111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出爐後,也陸續影響下級審判決,開始支持法院有親自聽取子女意見之義務。本文首重探討夫妻離婚事件,在子女親權、會面交往及交付子女等事件中,法院在實體面向上如何審酌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及在程序面向上如何維護子女聽審請求權,並同時研析現行法規範之缺失,及提出立法建議,俾利為未成年子女權益維護,略盡心力。
    Reference: 一、 專書
    1. 王儷穎、林欣儀、張嘉紋、黃春偉、謝嘉玲、蘇淑貞,聽見孩子的聲音,2023年,3月。
    2. 沈冠伶,家事程序法制之新變革及程序原則─家事事件法之評析及展望,家事程序之新變革,元照出版公司,2015年。
    3. 林秀雄,親屬法講義,元照出版公司,7版, 2022年3月。
    4. 姜世明,家事事件法論,6版,2021年8月。
    5. 高玉泉、蔡沛倫,兒童權利公約逐條釋義,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2016年。
    二、 期刊論文
    1. 「優化友善兒少出庭環境與措施」公聽會,保障兒少司法近用權,司法週刊,第2025期,頁1,2020年10月16日。
    2. 伍偉華,吳憶樺案之回顧與啟示,裁判時報,第26期,頁119-138,2014年4月。
    3. 伍偉華,視訊會面交往—美國家事法探視權之借鏡,法令月刊,第65卷第4期,頁61-96,2014年4月。
    4. 吳從周、徐慧怡,親權之行使、假處分與子女交付,月旦法學教室,第87期,頁43-56,2010年1月。
    5. 吳煜宗,離婚後親子之會面交往,月旦法學教室,第84期,頁16-17,2009年10月。
    6. 呂太郎,不得處分事項之合意裁定,臺灣法學雜誌,第222期,頁41-53,2013年4月。
    7. 李立如,婚姻家庭與性別平等—親屬法變遷的觀察與反思,政大法學評論,第95期,頁175-227,2007年2月。
    8. 李立如,親屬法變革與法院功能之轉型,臺大法學論叢,第41卷第4期,頁40-84,2012年12月。
    9. 李立如,離婚後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負擔:美國法上子女最佳利益原則的發展與努力方向,歐美研究第40卷第30期,頁779-828,2010年9月。
    10. 李立如,離婚後親權酌定事件中的子女最佳利益,中原財經法學,第45期,頁1-58,2020年12月。
    11. 李惠娟、何祐寧,臺灣兒少程序監理人之工作現況與角色分析探討,社區發展季刊,第155期,頁 333-350,2016年9月。
    12. 沈冠伶,2012年民事程序法發展回顧:家事事件法施行後之實務裁判回顧與展望,臺灣法學論叢,第42卷,頁1000-1031,2013年11月。
    13. 沈冠伶,家事非訟程序之關係人,月旦法學教室,第124期,頁39-51,2013年2月。
    14. 沈冠伶,親權事件程序之子女意見陳述權及程序監理人角色,司法週刊,第2112期,頁1-8,2022年7月1日。
    15. 沈瓊桃,離婚過後、親職仍在:建構判決離婚親職教育方案的模式初探,臺大社工學刊,第35期,頁93-136,2017年6月。
    16. 林士欽,從兒童及少年保護評大法官釋字791號解釋,銘傳法律判解評論,第2期,頁69-87,2020年12月。
    17. 林州富,論選任未成年人與受監護宣告之人之監護人—家事事件法施行後之展望,月旦法學雜誌,第122期,頁49-164,2012年12月。
    18. 林沛君,由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第14號一般性意見重新檢視「子女最佳利益」,華岡法粹,第58期,頁127-159,2015年9月。
    19. 林沛君,兒少「表意權」實質意涵的初探:以被安置兒少發聲的權利為中心,臺灣人權學刊,第4卷第1期,頁73-96,2017年(補日期)
    20. 林玠鋒,家事財產法上之契約自由語弱者保護—以扶養子女契約之效力及法院之裁量為中心(上),全國律師,第20卷第4期,頁65-85,2016年4月。
    21. 林玠鋒,家事財產法上之契約自由語弱者保護—以扶養子女契約之效力及法院之裁量為中心(下),全國律師,第20卷第5期,頁82-94,2016年5月。
    22. 林慈偉,論兒童最佳利益在對父母或主要照顧者被告量刑中的考慮:兼談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之啟示及影響,臺大法學論叢,第51卷,頁,1024-1090,2022年11月。
    23. 姜世明,家事事件之合併審理論,台灣法學雜誌,第198期,頁24-38,2012年4月15日。
    24. 姜世明,家事事件法之法理協調性疑難,軍法專刊,第61卷第6期,頁33-49,2015年12月。
    25. 姜世明,家事事件法之真正訟爭事件,軍法專刊,第61卷第2期,頁18-30,2015年4月。
    26. 姜世明,家事事件法理適用論,月旦法學雜誌,第206期,頁150-176,2012年6月。
    27. 姜世明,家事非訟程序,月旦法學雜誌,第122期,頁5-26,2012年12月。
    28. 姜世明,程序監理人,月旦法學雜誌,第204期,頁142-161,2012年5月。
    29. 姜世明,談交付子女請求及執行之部分問題,軍法專刊,第61卷第4期,頁32-46,2015年8月。
    30. 施慧玲,從聯合國兒童公約到子女最佳意義原則—兼談法律資訊之應用與臺日比較法研究方法,臺灣國際法期刊,第8卷第2期,頁95-150,2011年6月。
    31. 施慧玲、紀冠伶,離婚訴訟「先搶先贏」的實務經驗敍事分析──兼論幼年子女最佳利益的司法裁量基準,法令月刊,69 卷8 期,2018 年8 月,78-83 頁。
    32. 施慧玲等人,兒童保護的危險因子—新聞事件之法社會敘事分析,月旦法學雜誌,第295期,頁57-68,2019年12月。
    33. 洪遠亮,簡析會面交往的離間現象與司法因應之道,法學新論,第21期,頁43-78,2010年4月
    34. 胡中宜等,兒少被傾聽的權利在團體家庭之實踐與反思,臺灣人權學刊,第6卷第1期,頁29-56,2021年6月。
    35. 馬憶南,父母與未成年子女的法律關係—從父母權利本位到子女權利本位,月旦民商法雜誌,第25期,頁51-64,2009年9月。
    36. 許士宦,家事事件合併之新進展(上),月旦法學教室,第177期,頁35-51,2017年6月。
    37. 許士宦,家事事件合併之新進展(下)--最高法院有關裁判之檢討,月旦法學教室,第178期,頁38-50,2017年7月。
    38. 許士宦,家事非訟之暫時處分(上),月旦法學教室,第196期,2019年1月,頁31-52。
    39. 許士宦,家事審判之事證蒐集原則(下),月旦法學教室,第134期,頁39-52,2013年12月。
    40. 許士宦,家事審判之請求(上),月旦法學教室,第133期,頁42-58,2013年11月。
    41. 郭書琴,以「離婚後家庭」探討家事紛爭解決非訟法理之適用與界線,高大法學論叢,第16卷第2期,頁49-88,2021年3月。
    42. 陳玉完,家事事件法暫時處分制度管窺,收錄於最高法院學術研究會編,最高法院家事事件法學術研討會,2012年12月,頁217-218。
    43. 陳竹上,跨國婚姻中「兒童不與雙親分離」之權利與實踐—以兒童權利公約第9條倡導修法之行動紀錄,月旦法學雜誌,第295期,頁69-86,2019年12月。
    44. 陳竹上,離婚後未成年子女親權行使之探討:法制沿革、社會困境及兒童權利公約之檢視,社區發展季刊,第157期,頁125-140,2017年3月。
    45. 陳竹上、孫迺翊、黃國媛,社會工作專業於家事事件程序之功能定位、法律效力及未來展望,月旦法學雜誌,第223期,頁21-37,2013年12月。
    46. 陳昭如,還是不平等—婦運修法改造父權家庭的困境與未竟之業,臺灣婦女處境白皮書,頁91-92,2014年。
    47. 陳柏全,子女最佳利益之研究—夫妻離婚後未成年子女親權之酌定與會面交往,軍法專刊,第67卷第3期,頁140-161,2021年6月。
    48. 陳重陽,家事事件合意裁定之「合意」範圍,月旦法學教室,第186期,頁14-16,2018年3月。
    49. 陳慧女,離婚調解的親職協議,諮商與輔導,第426期,頁17-21,2021年6月5日
    50. 黃心怡、謝子瓔、劉于瑞、宋名萍、蕭丞芳,家事事件「合作父母與親子會面」之執行與困境,社區發展季刊,第174期,頁101-112,2021年6月。
    51. 黃慈忻,會議的終章,思辨的序曲—展望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在台灣的落實,台灣人權學刊,第4卷第4期,頁111-118,2018年12月。
    52. 黃詩淳、邵軒磊,人工智慧與法律資料分析之方法與應用:以單獨親權酌定裁判的預測模型為例,臺大法學論叢,第48卷第4期,頁2023-2068,2019年12月。
    53. 黃靖雯、郭邦媛,進入司法體制的社工人:家事調查官的司法與社工倫理兩難,左右為難的專業抉擇,社會工作倫理案例彙編,第四輯,頁151-171。
    54. 黃翠紋,新家事事件處理程序之專業分工與合作模式建構之實證研究,行政院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成果報告,執行單位,中央大學警察政策研究所,2016年7月。
    55. 楊熾光,未成年交付、會面交往執行—家事事件法施行後之發展架構(上),司法周刊,第1584期,2012年3月8日,第2版。
    56. 楊熾光,家事調解之實質發展與專業整合,司法研究年報第31輯,民事類第3篇,2014年12月,頁516。
    57. 雷文玫,以「子女最佳利益」之名:離婚後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與負擔之研究,臺大法學論叢,第28卷第3期,頁245-309,1999年2月23日。
    58. 廖宗聖、李欣蓉,再往前跨一步,落實兒童權利公約,臺灣國際法學刊,第16卷第2期,頁201-206,2020年6月。
    59. 劉宏恩,離婚後子女監護案件「子女最佳利益原則」的再檢視—試評析2013年12月修正之民法第1055條之1規定,月旦法學,第234期,頁193-207,2014年11月。
    60. 劉明生,家事事件之合併、追加與移送,月旦法學教室,第143期,頁21-23,2014年9月。
    61. 劉明生,家事訴訟事件與家事非訟事件之區分—從家事事件程序基本原則之觀點考察,月旦法學雜誌,第227期,頁176-197,2014年4月。
    62. 劉明生,親子非訟事件程序之研究—以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之保護為核心,月旦法學雜誌,第327期,頁51-76,2022年8月。
    63. 蔡華凱,跨國爭奪子女家事事件之臺義爭女案—臺北地方法院108年度家暫字第46號裁定,月旦法學教室,第237期,頁:34-40,2022年7月。
    64. 鄧學仁,子女最佳利益之適用爭議與發展方向,台灣法學雜誌,第 155 期,頁45-61,2010年7月。
    65. 鄧學仁,子女最佳利益之適用爭議與發展方向研究成果報告,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專題研究計畫,頁9,2011年8月19日。
    66. 鄧學仁,子女福利與親權法之課題,月旦法學雜誌,第216期,頁102-118,2013年5月。
    67. 鄧學仁,未成年侵權責任之賠償義務人,臺灣法學雜誌,第262期,頁125-129,2014年12月。
    68. 鄧學仁,家事調解現制及實務運作—從涉及未成年子女事件中合作律師之重要性,全國律師,第25卷第8期,頁107-119,2021年8月。
    69. 鄧學仁,祖父母對孫子女之會面交往—台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3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第9號,台灣法學雜誌,第303期,頁159-164,2016年9月14日。
    70. 鄧學仁,從德日法制論我國家事事件法之程序監理人,法學叢刊,第226期,頁71-94,2012年4月。
    71. 鄧學仁,善意父母原則之內涵與落實-兼評民法第 1055 條之 1 之修正,臺灣法學雜誌,第 238 期,頁 1-10,2013年12月。
    72. 鄧學仁,善意父母原則適用於離婚親權酌定之研究,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成果報告期末報告,頁1-13,2016年10月3日。
    73. 鄧學仁,程序監理人制度施行後之問題與對策,月旦法學雜誌,第252期,頁116-132,2016年4月。
    74. 鄧學仁,評台義跨國爭女案—111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當代法律,第7期,頁174-180,2022年7月。
    75. 鄧學仁,會面交往之爭議問題與修法課題,司法週刊,第2112期,頁15-22,2022年7月1日。
    76. 鄧學仁,離婚後子女親權酌定之問題與對策,月旦法學雜誌,第191期,頁34-44,2011年4月。
    77. 賴月蜜,從社會工作看家事事件法十年有成,司法週刊,第2112期,頁9-14,2022年7月1日。
    78. 賴月蜜、林沛君、李姿佳、胡育瑄、溫筱雯、朱怡瑄,NPO推展程序監理人制度之行動研究—以現代婦女基金會雙專業團隊模式為例,東吳社會工作學報,第29期,頁53-78,2015年12月。
    79. 賴淳良,從兒童權利論跨國拐帶子女之防止,中華國際法與超國界法評論,第14卷,頁13-44,2018年6月。
    80. 戴東雄,會面交往之內容與請求會面交往之主體,月旦法學教室,第157期,頁18-20,2015年10月。
    81. 鍾宗霖及家事調解團隊,守護兒少、促進父母友善合作實踐親職,司法週刊,第2112期,頁23-28,2022年7月1日。
    82. 魏大喨,家事事件之合併分離—程序裁量與統合處理,台灣法學雜誌,第201期,頁103-130,2012年6月1日。
    三、 學位論文
    1. 王仙慧,離婚後親權酌定之研究—以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為探討中心,國立高雄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103年1月。
    2. 王宣惠,家事事件法施行後之親權暨會面交往事件之研究,中正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105年6月。
    3. 吳陵微,論未成年子女陳述意見權—以家事事件法親權酌定事件為中心,國立高雄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 105年8月。
    4. 李佳樺,會面交往權之理論與實踐,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 106年1月。
    5. 陳洪城,家事保全程序之審理與執行—以親權事件為中心,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研究所碩士論文,106年7月。
    6. 劉軒宇,未成年子女親權人之決定,東吳大學法學院法律學系法律專業碩士班碩士論文,107年7月。
    7. 蔡知紜,兩願離婚制度之檢討與發展—以有未成年子女的女性為中心,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碩士學位論文,107年7月。
    四、 網路資料
    1. 111年各縣市內政統計指標,內政部統計報告,網址:https://www.moi.gov.tw/cl.aspx?n=4554,瀏覽日期:2023年7月29日。
    2. 111年憲判字第8號改定親權事件暫時處分案,憲法法庭,網址:https://cons.judicial.gov.tw/docdata.aspx?fid=97&id=340546&rn=-27092,瀏覽日期:2023年7月22日。
    3. 2022年兒童權利公約聯盟第二次兒童權利公約執行之替代報告,台灣兒童權利公約聯盟,網址:https://www.cylaw.org.tw/about/alliance/TWNGOsforCRC/697,瀏覽日期:2023年8月15日。
    4. General comment No.12 The right of the child to be heard,United Nations Human Rights,網址:https://tbinternet.ohchr.org/_layouts/15/treatybodyexternal/TBSearch.aspx?Lang=en&TreatyID=5&DocTypeID=11,瀏覽日期: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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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司法院,家事事件法特色制度,網址: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546-57409-20320-1.html,瀏覽日期:2022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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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司法院全球資訊網,司法業務年報(111年度),報告日期:112年6月,網址:https://www.judicial.gov.tw/tw/lp-2266-1.html,瀏覽日期:2023年9月16日。
    9. 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2021年,合作父母知易行難,兒少心願誰來幫忙實現? 2021 年兒少面對父母離婚後的心情感受調查報告https://www.children.org.tw/uploads/researcher/20210830.pdf,最後瀏覽日期:2023年5月23日。
    10. 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址:https://mojlaw.moj.gov.tw/LawContentReason.aspx?LSID=FL001351&LawNo=1055-1,瀏覽日期:2023年7月22日。
    11. 第12號一般性意見「兒童表達意見權利」意見書,衛生福利部,網址:https://crc.sfaa.gov.tw/(X(1)S(jibler2fwgdxd4rdqxg2k0px))/Document/Detail?documentId=D5358065-C92B-4A10-8BEE-526A51025B30,瀏覽日期:2023年9月25日。
    12.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本部,「地方法院家事事件選任監理人事件被監理人為未成年人終結之人數」,網址:https://crc.sfaa.gov.tw/Statistics/Detail/218,瀏覽日期:2022年9月2日。
    13.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本部,「家事商談服務統計」,網址:https://crc.sfaa.gov.tw/Statistics/Detail/246,瀏覽日期:2022年9月2日。
    14. 憲法法庭112年憲裁字第5號裁定不同意見書,憲法法庭,網址:https://cons.judicial.gov.tw/docdata.aspx?fid=97&id=346699&rn=-23377,瀏覽日期:2023年7月20日。
    15. 賴佩霞,夫妻失和,小孩先搶先贏?──你該知道的略誘罪規定,2018 年10 月29 日,資料來源:https://peilawyer.tw/1071029/(最後瀏覽日:2019 年8 月25 日)
    Description: 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
    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107961064
    Source URI: 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G0107961064
    Data Type: thesis
    Appears in Collections:[Master of Laws Program for Executives] The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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