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參考Huang and Ritter (2009),以權益風險溢酬當作市場擇時的代理變數,探討台灣高科技公司的融資行為是否遵循市場擇時理論,以及市場擇時是否長期影響公司的資本結構。Harris and Raviv (1991)說明公司資本結構受到產業別的影響,本研究深度討論在台灣極具特色的高科技產業的市場擇時融資行為。結果發現,(一)融資順位理論驗證結果顯示,高科技業面臨資金缺口時,不遵循融資順位,且負債使用情形是隨著時間改變的; (二)高科技業的融資行為遵循市場擇時理論;以及(三)高科技業的市場擇時持續性只有一年。本研究的結果發現,驗證市場擇時理論時必須考慮產業的差異性。
Relation:
Journal of Innovation and Management, 9(2), 93-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