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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醫療糾紛之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
    Authors: 吳潔如
    Wu, Chieh-Ju
    Contributors: 姜世明
    吳潔如
    Wu, Chieh-Ju
    Keywords: 訴訟外紛爭解決
    醫療糾紛
    ADR
    關懷式調解
    關懷小組
    Date: 2024
    Issue Date: 2024-03-01 13:47:49 (UTC+8)
    Abstract: 由於消費者意識的提升,加上網路的發達,醫療資訊查詢方便,醫療糾紛案件日趨增多,而醫療糾紛事件如全部依賴法院訴訟作為解決途徑,將導致司法訴訟效率降低,複雜冗長的訴訟程序更讓民眾權益不能獲得即時保障,況且醫療爭議事件有其特殊性,司法人員往往不具醫療專業,如此一來將損及司法的公信力,經過學界及實務界多年的努力,我國已建構多種醫療紛爭的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包括和解、調解、調處等多種途徑,這些規定散見於各個法規,制度設計也不盡相同,對於醫療糾紛事件的解決實用度如何?值得研究。
    本文主要探討了醫療糾紛的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包括和解、調解、仲裁、調處等機制及其特色,以及新通過的「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的相關建議。研究目的在於檢討現行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並提供操作上可行途徑及結合不同領域兼容並蓄之調解機制,以促進醫病關係和諧,防範醫療事故的再發生。
    本文認為醫療糾紛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的最佳途徑是以調解為主,關懷為輔的紛爭解決機制,透過專業調解人的中立引導,協助雙方溝通並共同尋求解決方案,同時透過關懷元素幫助當事人處理情緒,此外,醫療糾紛關懷小組的設置為可行方向,此一措施將在預防和處理醫療糾紛方面發揮正面的功能,此時為最接近爭議事件的發生時點,有助於發現潛在問題,以便迅速針對性地解決,有效避免糾紛的兩造對立激化。
    醫療糾紛乃為當今社會不得不面對之問題,藉由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之立法,對於保障醫病雙方權益、促進醫病和諧關係、改善醫療執業環境、確保病人安全、提升醫療品質等當有所進展,並且逐漸建立妥速醫療爭議處理機制,希冀本文能在未來醫療糾紛之處理上有所裨益,達成醫病雙贏之目標。
    Reference: 一、中文專書(依作者姓氏筆劃排列)
    1、王甲乙、楊建華、鄭建才,民事訴訟法新論,2004年9月,自版。
    2、王澤鑑,民法債編總論(一)第一冊,1994年10月,自版。
    3、李念祖,2000 年8 月,「司法者的憲法」,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4、李詩應、陳永綺,醫病大和解,2017年9月,方舟文化出版社。
    5、林俊益,2001年4月,「仲裁法之實用權益」,永然文化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6、邱聯恭,1998 年9 月。「司法之現代化與程序法」。自版。
    7、邱聯恭,2004年9 月,「程序選擇權論」,自版。
    8、邱聯恭,2005年4月,「程序利益保護論」,自版。
    9、邱聯恭,民事訴訟法學之回顧與展望,程序選擇權論,2000年,三民出版社。
    10姜世明,2009年3月,「訴訟契約之研究」,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11、姜世明,2015年8月,「律師民事責任論」,第二版,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12、姜世明,2020 年9 月,「法院組織法」,第七版,新學林出版社。
    13、姜世明,2022年11月,「調解法」,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14、姜世明,「民事訴訟法(上冊)」,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9月。
    15、姜世明,「民事訴訟法(下冊)」,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9月。
    16、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醫療爭議關懷指引手冊111年上傳版_v2,2022年11月,衛生福利部出版。
    17、陳計男,2014年1月,「民事訴訟法論(下)」,第六版,三民出版社。
    18、陳啟垂,2019年10月,「民事訴訟法(上冊)」,第二版,新學林出版社。
    19、陳啟垂,2019年10月,「民事訴訟法(下冊)」,第二版,新學林出版社。
    20、陳聰富,2014年,「醫療責任的形成與展開」,國立臺灣大學出版中心。
    21、曾淑瑜,2007年10月,「醫療過失與因果關係」,翰蘆出版社。
    22、黃丁全,2000年,醫療法,元照出版社。
    23、楊崇森等合著,2008年4月,「仲裁法新論」,第三版,中華民國仲裁協會。
    24、蔡秋男,2014年6月,99%醫療糾紛都是可以避免的,貓頭鷹出版社。
    25、斯蒂芬.B.戈德堡等著,蔡彥敏、曾宇、劉晶晶譯,2004年12月。「糾紛解決:談判調解和其他機制」。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26、Jill Freedman,易之新譯,「敘事治療-解構並重寫生命故事」,2000年9月,張老師文化出版社。
    27、Milton Mayeroff,陳正芬譯,關懷的力量,經濟新潮社,2020年。
    28、Roger Fisher,William Ury&Bruce Patton著,劉慧玉譯,2013年7月,「哈佛這樣教談判力(Getting to Yes)-增強優勢,談出利多人和的好結果」,遠流出版社。
    二、專書論文
    1、李念祖、李家慶,2012年2月,「促進式調解之理論與實務」,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三民出版社,頁346-647。
    2、李紀宏,2011年5月,「調解人的公正義務」,台北律師公會叢書(十二)─法律倫理,台北律師公會主編,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頁387-388。
    3、李家慶,2012 年2 月,「我國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之發展現況與檢討」,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三民出版社,頁23。
    4、李詩應、陳永綺,2015 年,「第一章醫療關懷調解模式,醫療糾紛處理之法制與實證」,醫療糾紛處理新思維(三),元照出版有限公司,頁30-39。
    5、李詩應、陳永綺,2015年11月,「醫療關懷調解模式-從當事人角度出發」,醫療糾紛處理之法制與實證:醫療糾粉處理新思維(三),元照出版有限公司,頁35-36。
    6、李詩應、陳永綺,2022年8月,論醫療糾紛調解的中立性,月旦匯豐專題系列─調解,元照,頁104。
    7、沈冠伶,2012年11月,民事醫療訴訟之研究,司法院民事醫療訴訟之證明法則與實務運作研討會論文集,司法院,頁13-14。
    8、姜世明,2018年7月,「調解(調處)制度之研究(兼談調解人之法律風險)」,月旦匯豐專題系列─調解,元照出版有限公司,頁2-10。
    9、孫森焱,1988年,論醫師為診療行為應負之義務,鄭玉波先生七秩華誕祝賀論文集-民商法理論之研究,三民出版社,頁165-182。
    10、陳學德,2014年,「醫療風險與糾紛解決之道――從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試辦醫療制度談起」,醫療糾紛處理之新思維(一)――以臺中地院醫療試辦制度為中心,元照出版有限公司,頁15。
    11、陳聰富,2014年,「醫療糾紛調解制度之立法爭議」,醫療糾紛處理之新思維(一)――以臺中地院醫療試辦制度為中心,元照出版有限公司,頁75。
    12、劉明生,2022年10月,我國民事訴訟法調解程序之評析,民事程序法焦點論壇第14卷,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頁101。
    13、蔡秋男,2018年7月,「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立法芻議-以加強主管機關強制調解解絕醫療紛爭功能及成立醫療諮商團體為中心」,月旦匯豐專題系列-調解,元照出版有限公司,頁158。
    14、鄭津津,2018年7月,「健全我國之勞資爭議調解與仲裁機制-以獨任調解人及獨任仲裁人為中心」,月旦匯豐專題系列─調解,元照出版有限公司,頁206-208。
    三、中文期刊
    1、古嘉諄、張宇維,2021年2月,「積極引進『促進式調解』」,全國律師,2月號,頁5。
    2、王服清,2013年10月,「論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在環境法領域之適用」,國立中正大學法律集刊,頁77。
    3、古嘉諄、蕭美玲,2005 年4月,「論調解及調解之技巧」,仲裁季刊,第74 期,頁39-41。
    4、吳光平,2016年1月,「醫療糾紛民事調解之方式與展望」,治未指錄:健康政策與法律論叢,第四期,頁20-36。
    5、吳光明,2008年,「醫療爭議之仲裁-兼評醫療糾紛處理法草案」,月旦法學雜誌,160期,頁187-88。
    6、李念祖、陳仕振、曲以文,2004年,「我國仲裁與訴訟制度解決醫療糾紛之比較」,仲裁季刊 第73期,頁17-36。
    7、李怡諄,2009年12月,「論醫療契約與民刑事法律責任」,高醫通識教育學報,第4期,頁3。
    8、李紀宏,2011年9月,「調解理論暨實務-促進式調解簡介」,仲裁季刊第93期,頁98-110。
    9、李詩應,2018年,「醫學倫理調解特色及運用」,月旦醫事法報告,第23期,頁115-120。
    10、李詩應,2020年12月,「關懷式調解作為複雜型態爭議解決模式之探討-以日本醫療爭議為例」,華岡法粹,第69期,頁260。
    11、汪秀玲、謝明彥、楊淵韓、蘇裕峰、黃炫迪、黃志富,2021年5月,「再探非訟醫糾調處之成效:臺灣醫預法草案改格前哨」,醫療品質雜誌第15卷,第3期,頁35。
    12、沈冠伶,2005年9月,「訴訟權保障與民事訴訟–以大法官關於「訴訟權」之解釋為中心」,台大法學論叢第34卷第5期,頁212。
    13、沈冠伶,2013年,「醫療糾紛處理與專家之協力――從行政院版「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論醫療糾紛之調解與鑑定」,臺灣法學雜誌,216期,頁19-20。
    14、沈冠伶、莊錦秀,2012年,「民事醫療訴訟之證明法則與實務運作」,政大法學評論,127期,頁30-33。
    15、林輝煌,2011年10月,「發展精緻多元的糾紛解決機制紓減訟源」,司法新聲,第100期,頁98。
    16、林聿騰,2015年,「醫療行為之特性-以法律責任為中心」,治未指錄,第三期,頁20。
    17、林展甲、呂麗慧,2016年5月,「醫療仲裁於ADR之定位─兼論醫糾法草案中仲裁制度展望」,醫療品質雜誌,第10期,頁63-64。
    18、林福來,2013年10月,「活用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解決勞資爭議問題-以檢視協調、調解機制為中新」,中正大學法學期刊,41期,頁82。
    19、姜世明,2012年6月,「自認及擬制自認之實務見解評析」,月旦法學雜誌,第205期,頁29。
    20、姜世明,2013年8月,「法院對於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決定之核可程序」,月旦法學教室,130期,頁22。
    21、姜世明,2004年12月,醫師民事責任程序中之舉證責任減輕,月旦民商法雜誌第6期,,第7頁。
    22、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2019年 12月,「化解潛在醫糾 醫師不再孤軍奮戰」,臺中醫林,第 98期,頁104。
    23、張美眉,2016年4月,「談醫療糾紛之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司法新聲,118期,頁14。
    24、張婷,2017年4月,「臺灣醫療糾紛適用仲裁制度之研究-以美國ADR經驗為中心」,東海大學法律研究,第51期,頁217-220。
    25、張憲政,2000年7月,「勞資爭議仲裁制度中仲裁者的資格與條件」,勞工行政,第147期,頁54。
    26、張嘉訓、吳佳琳,2013年3月,「簡述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台灣醫界,第56期第3卷,頁120。
    27、張哲源,2004年6月,律師工作權(職業自由)之限制-法律扶助工作為律師之義務抑或是權利?東海大學法學研究第二十期,頁46-47。
    28、梁志鳴,2022年12月,「論美國訴訟外醫療紛爭處理之歷史 發展經驗:兼評我國現狀之反省與展望」,歐美研究,第52卷第4期,頁675-676。
    29、許振東,2003年,「論醫療糾紛仲裁制度-兼評醫療糾紛處理法草案之仲裁制度,醫事法學,第10卷第3期第11卷第1期合訂本,頁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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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陳學德,2019年 3 月,「醫療調解模式之實證研究-以病家為何告醫師為中心」,月旦民商法雜誌,第63期,頁 109-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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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黃立,1997年10月,「消費者保護法對醫療行為之適用」,律師雜誌第217期,第72頁。
    35、黃鈺媖、楊秀儀,2015年,「病人為何要告醫師?-以糾紛發動者為中心之法實証研究」,台大法學論叢,第44卷第4期,頁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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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楊秀儀、黃鈺媖,2015年7月,「當法律遇見醫療:醫療糾紛立法論上的兩個主張」,司法新聲,第115期,頁24。
    38、靳宗立,2009年「醫療行為與犯罪評價之探討-以醫療法歸與刑法法令行為為中心」,軍法專刊,第53卷第三期,頁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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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學位論文
    1、吳志正,醫療契約論,東吳大學法律係法律專業碩士班碩士論文,1995年7月。
    2、李詩應,關懷式調解理論基礎及實務運用,東吳大學法律研究所博士論文,2022年。
    3、林裕翔,論醫療訴訟之請求權基礎,政治大學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碩士論文,2011年6月。
    4、林虹伶,醫療民事訴訟鑑定之實證研究-著重於法院對鑑定證據之評價,東吳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班碩士論文,2023年2月。
    5、許振東,醫療糾紛調解仲裁與補償制度之研究-以建構合理可行之醫療糾紛 處理程序為目標,東吳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2001年。
    6、陳永綺,醫療糾紛之院內溝通調解機制法制化之雛議,銘傳大學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碩士論文,2016年6月。
    7、趙堅,醫療爭議之替代性紛爭解決機制-以資深臨床醫師暨醫糾調處委員之經驗探討,銘傳大學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論文,2018年6月。
    8、劉邦揚,我國地方法院刑事醫療糾紛判決之實證研究,國立陽明大學公共衛生研究所碩士論文,2010年6月。
    9、蕭閔謙,鄉鎮市調解制度之研究-以道路交通事故調解為例,中正大學法律系碩士論文。2013年。
    五、外文書籍
    Rita Charon (2008). Narrative Medicine: Honoring the Stories of Illness. USA: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六、外文期刊
    1、DeVille,Kenneth A.(2007).The Jury is out:Pre-dispute binding arbitration agreements for medical malpractice claims.Journal of Legal Medi-cine,vol.28,NO.3,p333-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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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Jessica Oser,(2006).The Unguided Use of Internal ADR Programs to Resolve SexualHarassment Controversies in the Workplace,the Cardozo Journal of Conflict Resolution,NO.6,p283-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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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Jonathan R.Cohen,(2004).Toward Candor after Medical Error:The First Apology Law, Harvard Health Policy Review ,Vol.5 No.1,p23-24
    6、Gerald B Hickson,Ellen Wright Clayton,Penny B Githens,&Frank A Sloan,Factors that prompted families to file medical malpractice claims following perinatal injuries,(1992).The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Vol.267,p1359-1361
    7、Aaron LAZARE,(1995),Go Ahead,Say You’re sorry,PSYCHOL TODAY,vol.40 No.40。
    8、Lee Taft,(2005).Apology and Medical Mistake: Opportunity or Foil? Annals of Health Law,vol.14 no.1,p71-72.
    9、Benjamin J McMichael,(2018).The Failure of Sorry: An Empirical Evaluation of Apology Laws,Health Care,and Medical Malpractice, Lewis & Clark Law Review.Vol.22,p1199-1201.
    Description: 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
    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106961061
    Source URI: 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G0106961061
    Data Type: thes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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