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大機構典藏:Item 140.119/158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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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大機構典藏 > 文學院 > 臺灣史研究所 > 學位論文 >  Item 140.119/158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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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名: 台灣白色恐怖政治案件核覆過程之研究(1949-1975)
    A Study on the Review Process of Political Cases during Taiwan's White Terror(1949–1975)
    作者: 陳昱齊
    Chen, Yu-Chi
    贡献者: 薛化元
    陳昱齊
    Chen, Yu-Chi
    关键词: 軍事審判法
    軍法官
    覆判
    總統府幕僚
    懲治叛亂條例
    台灣轉型正義資料庫
    Military trial Act
    Military judge
    Review of judgment
    Presidential Office staff
    Betrayers Punishment Act
    Taiwan Transitional Justice Database
    日期: 2025
    上传时间: 2025-08-04 15:44:56 (UTC+8)
    摘要: 近二十年來,隨著檔案的大量解密與公開,關於白色恐怖研究成果日益豐碩。其中,以個案為核心、透過細緻爬梳檔案以釐清案情的研究路徑,已成為主流取向。然與此路徑不同,本研究關注的並非重建單一案件之歷史真相,而是轉向探究最終政治案件的最終結果,如何被制度化決定。具體而言,本研究聚焦政治案件「核覆」機制的運作,透過系統性分析審判機關、國防部、總統府幕僚與蔣中正之間各自所扮演的角色及其互動過程,重構這套制度如何決定上千計政治案件判決結果。臺灣轉型正義資料庫的建置與豐富的政治檔案,則提供了本研究開展的堅實基礎。
    政治案件的最終判決結果,實乃蔣中正、國防部與總統府幕僚三者在制度性互動中協作所形塑的產物。國防部透過統一「叛亂行為」之法律見解,主導下級審判機關的裁判標準。總統府幕僚則藉由對案情摘要整理、審核法律適用與事實認定,並提出具體擬辦意見,深刻影響到蔣中正對於案情之理解,從實務運作觀之,幕僚意見對於蔣的最終決策,具有關鍵性作用。
    蔣中正本人作為核覆制度的最高決策者,其行使核覆權則展現出高度恣意性,對於其不同意之判決多關注量刑輕重,至於法律適用是否妥當、案情事實是否已臻明確,則往往不在其考量之列。在1956年《軍事審判法》施行以前,經蔣中正核准的改判意見,具有直接與立即之效力,即便相關意見於法有違,審判機關也難有違抗空間。
    1956年的《軍事審判法》為軍事審判制度帶來重大變革,在制度設計上對統帥權介入審判設下若干界線,明確規範案件之審理流程、核覆程序與限制,以強化審判程序的正當性與審判機關之獨立性。然而,在實務運作中,蔣中正的意志仍廣泛滲透於政治案件的決定過程。國防部與總統府幕僚亦透過各種技術性操作,保持蔣中正行使核覆權之彈性空間。也正因法律規範變得清晰明確,制度參與者在貫徹蔣中正意志的同時,不得不兼顧「判決不能違法」的原則。在此制度結構的條件下,國防部與總統府幕僚遂發展出一套實務調整策略,意在形式上維持判決的合法性,同時盡可能實現蔣中正的政治意志。當蔣中正提出明顯逾越法令或與事實不符之意見時,相關機關往往需設法與之進行溝通與調整,嘗試引導其決策方向回歸法律框架。換言之, 《軍事審判法》的施行,雖未徹底排除政治干預,但的確為軍事機關「依法審判」創造有限的制度空間。在威權體制下,法律專業與政治判斷並非完全互斥,而是並存於政治案件決定的過程中。
    本研究透過釐清政治案件核覆過程中不同機關與人員所扮演的角色,指出在轉型正義追究責任的討論中,蔣中正作為最高決策者,固然負有無可迴避的責任,然而責任的探究不應僅聚焦在其個人身上,更應正視整個核覆制度中其他機關與幕僚體系的制度性參與。本研究藉由爬梳與解讀大量第一手檔案,力求在扎實的實證研究基礎上,推動台灣轉型正義邁向更全面的責任歸屬討論,進一步深化對威權體制的理解與反省。
    In the past two decades, the declassification and release of political archives have significantly advanced the field of White Terror studies in Taiwan. Among these efforts, case-centered research that reconstructs individual events through meticulous archival work has become the dominant approach. This study departs from that focus and instead investigates how the final outcomes of political cases were institutionally determined. It centers on the operation of the “review process” (核覆) mechanism and systematically analyzes the roles and interactions among military judicial authorities, the Ministry of National Defense, the staff of the Presidential Office, and Chiang Kai-shek himself.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Taiwan Transitional Justice Database, along with the availability of extensive political archives, provides a solid foundation for this research.
    The final judgment of political cases was not the result of a single authoritative decision, but rather the product of institutional collaboration and interaction among Chiang Kai-shek, the Ministry of National Defense, and the staff of the Presidential Office. The Ministry of National Defense exercised substantial influence over subordinate military tribunals by standardizing legal interpretations of “acts of rebellion,” thereby guiding the criteria for conviction and sentencing. Meanwhile, the Presidential Office staff played a crucial role by summarizing case details, reviewing the application of law and the determination of facts, and submitting concrete recommendations. In practice, these recommendations significantly shaped Chiang Kai-shek’s perception of each case and exerted a decisive influence on his final decisions.
    As the ultimate authority in the review procress mechanism, Chiang Kai-shek exercised his power with a high degree of arbitrariness. In cases where he disagreed with the original judgment, he primarily focused on the severity of sentencing, often disregarding whether the application of law was appropriate or whether the facts had been clearly established. Prior to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Military Trial Act in 1956, Chiang’s revised sentencing opinions carried immediate and binding effect; even if such directives contravened existing laws, judicial authorities had little room to resist or refuse compliance.
    The enactment of the 1956 Military Trial Act brought about significant institutional changes. It sought to imposed certain boundaries of the Commander-in-Chief’s involvement in judicial processes by clearly stipulating procedures for case adjudication, review, and legal constraints, thereby enhancing the procedural legitimacy and independence of military tribunals. However, in actual practice, Chiang’s influence continued to permeate the decision-making process in political cases. Both the Ministry of National Defense and the Presidential Office staff employed various technical maneuvers to preserve flexibility for Chiang’s continued intervention in the review process. Ironically, the clarity of legal norms compelled institutional actors to balance the enforcement of Chiang’s will with the principle that “judgments must not violate the law.”
    Within this legal-institutional framework, both the Ministry and the Presidential Office developed practical strategies aimed at maintaining the formal legality of judgments while still executing Chiang’s political intentions. When Chiang issued instructions that clearly exceeded legal limits or conflicted with established facts, subordinate agencies often had to engage in strategic communication and adjustment to steer his decisions back within the legal framework. In other words, although the Military Trial Act did not eliminate political interference, it created a limited institutional space for military tribunals to pursue legally grounded adjudication. Under authoritarian rule, legal professionalism and political judgment were not mutually exclusive but coexisted within the decision-making process of political trials.
    This study clarifies the respective roles played by various institutions and actors involved in the review process of political cases, and argues that while Chiang Kai-shek, as the ultimate decision-maker, bears undeniable responsibility, discussions of accountability in Taiwan’s transitional justice process should not focus solely on his personal role. Rather, attention must also be given to the institutional involvement of other agencies and the Presidential Office staff embedded within the review system. Through the careful examination and interpretation of a large volume of first-hand archival documents, this research seeks to build on a solid foundation of empirical evidence to promote a more comprehensive inquiry into the attribution of responsibility, thereby contributing to a deeper understanding and critical reflection on Taiwan’s authoritarian past.
    參考文獻: 參考書目
    一、 檔案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藏
    (一) 國防部軍法局檔案(全宗號B3750347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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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崇林等叛亂案〉,0043/3132373/373。
    〈王兮、周訓政、陸建勛、林振東、劉永忠〉,0053/278.11/439。
    〈王兮等案〉,0053/3132525/525。
    〈王汝文叛亂案〉,0061/3132105/105。
    〈王臣濱等叛亂案〉,0041/3132191/191。
    〈古瑞明等叛亂案〉,0042/3132303/303。
    〈史與為、郭子猷、郭子淵、蔡文仲、張芫芬、蔡竹安、徐紫亭等叛亂案〉,0054/1571/026。
    〈史與為等叛亂案〉,0055/3132007/7。
    〈本府查核保安司令部看守所與軍法業務弊端及錢雪庵第六案原判欠當處理情形(一)〉,0043/3132169/1。
    〈玉桂嶺匪武裝基地陳通和等叛亂案〉,0042/3132324/324。
    〈石玉峰等叛亂案〉,0041/3132244/244。
    〈江鳳等案〉,0043/3132351/351。
    〈余心奎等收受賄賂隱沒查獲毒品罪審判情形〉,0038/3133167/167。
    〈余育生等叛亂案〉,0043/3132395/395。
    〈吳石等叛亂案〉,0039/3132034/34。
    〈吳某守等叛亂案〉,0042/3132340/340。
    〈吳夢禎叛亂〉,0050/278.1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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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玉麟等叛亂案〉,0041/3132193/193。
    〈李書勳等叛亂案〉,0042/3132345/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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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會之叛亂案審判執行情形〉,0040/313214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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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文信等叛亂案〉,0045/3132439/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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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宜卿等叛亂案〉,0044/3132414/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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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廷祥等叛亂案〉,0042/3132299/299。
    〈陳其昌等叛亂案〉,0043/3132343/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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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顯富等案〉,0040/313207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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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戡亂時期防匪諜罪犯再為匪工作實施辦法及管教實施辦法〉,0041/3131318/18。
    〈溫懷禮叛亂案〉,0039/3132008/8。
    〈監察院糾正軍法案內伍澄宇王群藝李華棟等叛亂等罪刑覆判情形〉,0039/3132055/55。
    〈劉振策等人遇難一案調查審判情形〉,0039/3132006/6。
    〈劉清波等共同強劫罪審判情形〉, 0042/3135030/30。
    〈劉嘉武等叛亂案〉,0039/3132106/106。
    〈歐陽明叛亂罪嫌偵辦情形〉,0046/3132453/453。
    〈蔡秉堃、王家培覆判案〉,0051/278.11/349。
    〈蔡秉堃等叛亂案〉,0052/3132511/511。
    〈蔡堯山等叛亂案〉,0040/3132177/177。
    〈蔣海溶等叛亂案審判執行情形〉,0062/313211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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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鄭臣嚴等叛亂案〉,0039/3132050/50。
    〈鄭香廷等叛亂案〉,0041/3132187/187。
    〈鄭海樹等案〉,0040/3132087/87。
    〈盧樟宏叛亂案〉,0044/3132433/433。
    〈霍振江等叛亂案〉,0041/3132270/270。
    〈鮑居東等案〉,0041/3132300/300。
    〈鴨潭山等處施部生等案審判執行情形及在逃人犯緝捕狀況〉,0039/3132059/59。
    〈檢討對懲治叛亂條例之意見〉,0051/3131344/44。
    〈總統交辦軍法案件月報表〉,0041/3134053/053。
    〈鍾浩東等案〉,0039/3132027/27。
    〈韓若春等叛亂案〉,0051/3132515/515。
    〈韓若春等叛亂案件發請覆判案〉,0052/278.11/353。
    〈韓誠生叛亂案〉,0055/1571/042。
    〈羅吉勝等叛亂案〉,0041/3132228/228。
    〈嚴連軍叛亂案〉,0041/3132284/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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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國防部軍務局檔案(全宗號B3750187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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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顛覆案〉,0040/1571.3/1111。
    〈非法顛覆案〉,0041/1571.3/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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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六如等叛亂案〉,0040/1571/77220046。
    〈林木溪等違反肅匪案〉,0041/1571.21/44994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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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洩漏機密審核案〉,0040/3132174/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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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藻儒等違法案〉0038/1571.3/4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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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國防部檔案(全宗號AA0500000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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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 國防部後備司令部檔案(全宗號A30544000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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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安處軍法處檢診所警衛營保安處警衛大隊編制〉,0038/320/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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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金塗案〉,0051/276.11/7529.22。
    〈陳洪玲叛亂案〉,0052/157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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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特慎等叛亂案〉,0040/273.4/43。
    〈韓誠生叛亂〉,0055/1571.62/14。
    (十一) 國防部軍事情報局(全宗號AA0505010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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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藝琴等叛亂判決書〉,0051/1583/9154。
    (十四) 臺灣省政府檔案(全宗號A375000000A)
    〈戡亂時期特別授與代核權〉,0038/0072.5/0018。
    (十五) 桃園市政府新聞處檔案(全宗號A380180000E)
    〈文化檢查〉,0078/042/2。
    (十六) 司法院檔案(全宗號A500000000F)
    〈釋字第68號〉,0045/13-0-2/1。
    (十七) 監察院檔案(全宗號A700000000A)
    〈糾正台灣省保安司令部對於戒嚴時期軍法機關自行審判及交法院審判案件劃分辦法之執行有違行政院原旨案〉,0045/020032/00007。
    〈糾正當前軍法行政及審判工作案〉,0044/020032/00006。
    (十八) 國家安全局檔案(全宗號A803000000A)
    〈(四十年)政治行動委員會工作檢討〉,0040/L4356/1。
    〈破獲匪台灣省工作委員會〉,0039/378.1/7171。
    〈國家安全局局史〉,0059/L2706/1。
    〈國家安全局局史續編〉,0065/L2707/1。
    (十九) 行政院檔案(全宗號AA00000000A)
    〈國防部軍法覆判局改編為軍法局〉,0059/5-1-1/76/0001。
    〈軍事機關審判刑事案件補充辦法選任辯護人辦法〉,0039/1-1-10-7/32。
    〈非法入境案件交軍法審理〉,0041/3-7-2-7-10/1。
    (二十) 教育部檔案(全宗號AA09000000E)
    〈匪諜〉,0040/013.18-05/A1。
    (二十一) 國立臺灣圖書館檔案(全宗號AA09120000E)
    〈查禁圖書〉,0076/601.02/01。
    (二十二) 法務部檔案(全宗號AA11000000F)
    〈供給叛徒金錢適用法律案〉,0043/0141/1。
    〈過去參加匪幫組織者處斷疑義〉,0043/0101.03(5)/6。
    〈懲治叛亂條例適用疑義(附修正條文)〉,0046/0101.03(5)/1。
    (二十三) 法務部調查局檔案(全宗號AA11010000F)
    〈林樹枝案〉,0075/3/59196。
    (二十四) 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檔案(全宗號C5060607701)
    〈43年總裁批簽〉,0043/總裁批簽/001。
    國史館藏
    (一) 行政院檔案
    〈行政院會議議事錄 臺第七五冊三八三至三八七〉,014-000205-00102-002。
    〈行政院會議議事錄 臺第二一冊二○三至二○八〉,014-000205-00048-006。
    〈行政院會議議事錄 臺第二九冊二三九至二四三〉,014-000205-00056-001。
    〈行政院會議議事錄 臺第八一冊四○一至四○二〉,014-000205-00108-002。
    〈行政院會議議事錄 臺第十二冊一六三至一六五〉,014-000205-00039-003。
    〈行政院會議議事錄 臺第六九冊三六一至三六四〉,014-000205-00096-003。
    〈行政院會議議事錄 臺第四八冊三○六至三○八〉,014-000205-00075-001。
    〈行政院會議議事錄 臺第四六冊二九九至三○二〉,014-000205-00073-001。
    (二) 蔣中正總統文物
    〈一般資料—各界上蔣經國文電資料 (十五)〉, 002-080200-00662-067。
    〈一般資料—各界上蔣經國文電資料 (十六)〉,002-080200-00663-018。
    〈籌筆—戡亂時期 (十五)〉,002-010400-00015-055。
    (三) 蔣經國總統文物
    〈蔣經國演講稿(三十一)〉,005-010503-00031-009。
    (四) 軍事委員會委員長侍從室檔案
    〈尤國藩(尤屏周)〉,129-210000-0996。
    〈王廣法〉,129-220000-0621。
    〈王縉達(王青華)〉,129-220000-0626。
    〈余樹芬〉,129-200000-3265。
    〈李彩球〉,129-220000-2174。
    〈車藩如〉,129-210000-3030。
    〈阮維新〉,129-210000-3970。
    〈胡開誠〉,129-250000-3705。
    〈張立夫〉,129-210000-0581。
    〈張國疆(張迸夷)(張涵生)〉,129-210000-4168。
    〈傅亞夫〉,129-210000-1433。
    〈楊學房〉,129-100000-1175。
    〈葛賡虞〉,129-220000-0422。
    〈蔡大冶(蔡達玄)〉,129-220000-0413。
    國防部藏
    〈軍法案件審理審核案〉,1539。
    〈軍法學校組織系統表〉,55586。
    〈國防部參謀總長職期調任主要政績(事業)交代報告〉,003712。
    〈審查陸海空審判辦法及軍法會審庭組織草案〉,50059。
    〈編屬駐國防部參謀總長室「總統聯絡參謀組」暨恢復第二局經過〉,55533。
    〈總統府第二局(前稱總統府資料組)與國家安全局有關業務聯絡辦法〉, 0034181A。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藏
    〈臺灣省議會史料總庫.議事錄〉,001-01-11OA-00-6-8-0-00048。
    二、 報紙、政府公報
    《司法院公報》,1997、2003年。
    《司法專刊》,1952、1953年。
    《立法院公報》,1953年。
    《軍法專刊》,1952、1953、1954年。
    《國民政府公報》,1930、1943年。
    《臺灣民聲日報》,1954年。
    《台灣新生報》,1949年。
    《總統府公報》,1948、1949、1950、1951、1952、1953、1954、1955、1956、1957、1983、1999、2001、2007、2017、2019、2022年。
    《聯合報》,1952年。
    三、 專書
    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編,《再見蔣總統:反共、民主、臺灣路》。臺北:編者,2008。
    人權之路編輯小組,《人權之路2008年新版:台灣民主人權回顧》。臺北:財團法人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2008。
    王泰升,《台灣法律史概論(第五版)》。臺北:元照,2017。
    王歡,《烈火的青春:五〇年代白色恐怖證言》。臺北:人間,1989。
    石毓嵩編訂,《軍法法令判解彙編》。臺北:聯盧,1960。
    考試院編,《考試院施政編年錄(民國43至44年)》。臺北:編者,不詳。
    考選部編,《中華民國考選統計》。臺北:編者,1988。
    行政院「研究二二八事件小組」,《「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初稿)》。臺北:行政院,1992。
    何鳳嬌、林本原編,《戰後臺灣政治案件:統中會史料彙編(二)》。臺北:國史館、國家人權博物館,2020。
    呂芳上、源流成總編輯,《蔣中正日記(1951)》。臺北:民國歷史文化學社、國史館,2023。
    呂芳上、源流成總編輯,《蔣中正日記(1952)》。臺北:民國歷史文化學社、國史館,2023。
    呂芳上、源流成總編輯,《蔣中正日記(1953)》。臺北:民國歷史文化學社、國史館,2023。
    呂芳上、源流成總編輯,《蔣中正日記(1960)》。臺北:民國歷史文化學社,2024。
    呂芳上、源流成總編輯,《蔣中正日記(1970-1972)》。臺北:民國歷史文化學社,2024。
    呂芳上主編,《蔣中正先生年譜長編(第10冊)》。臺北:國史館、中正紀念堂管理處、中正文教基金會,2015。
    呂芳上計畫主持,《戒嚴時期臺北地區政治案件相關人士口述歷史:白色恐怖事件查訪(上)、(下)》。臺北:臺北市文獻會,1999。
    宋世興等受訪;陳銘城、曹欽榮採訪,《重生與愛4:桃園市人權歷史口述文集第四冊》。桃園市:桃園市文化局,2017。
    李世傑,《調查局黑牢345天(上)(下)》。臺北:李敖,1990。
    李秉才,《軍事審判法實務》。臺北:著者,1967。
    李為楨等著,《蔣中正總統與臺灣特展》。臺北: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2021。
    李鎮洲,《火燒島第一期新生:一個白色恐怖受難者的回憶》。臺北:時報文化,1994。
    松田康博著,黃偉修譯,《台灣一黨獨裁體制的建立》。臺北:政大出版社,2019。
    林本原編,《戰後臺灣政治案件:臺灣人民自救宣言案史料彙編(三)》。臺北:國史館、國家人權博物館,2023。
    林美莉編輯校訂,《王世杰日記》。臺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2012。
    林書揚,《從二二八到五○年代白色恐怖》。臺北:時報文化,1992。
    林桶法,《1949大撤退》。臺北:聯經,2009。
    林樹枝,《出土政治冤案:第一集增訂版》。臺北:著著,1992。
    林樹枝,《出土政治冤案台灣1947-1985》。臺北:不詳,1986。
    林樹枝,《出土政治冤案第二集:良心犯的血淚史》。臺北:前衛,1989。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任務總結報告(第一部)》。臺北:著者,2022。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任務總結報告(第二部)》。臺北:著者,2022。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任務總結報告(第三部)》。臺北:著者,2022。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任務總結報告:附錄Ⅰ》。臺北:著者,2022。
    施玉蕋等受訪、撰稿;陳銘城、曹欽榮採訪,《重生與愛3:桃園市人權歷史口述文集第三冊》。桃園市:桃園市文化局,2016。
    柏楊口述、周碧瑟執筆執筆,《柏楊回憶錄》。臺北:遠流,1996。
    胡子丹,《綠島因緣:「白色恐怖」紀事》。臺北:國際翻譯社,2015。
    胡淑雯主編,《無法送達的遺書:記那些在恐怖年代失落的人(增訂版)》。臺北:春山,2022。
    胡開誠,《軍事審判法論釋》。臺北縣:軍法學校,不詳。
    胡適,《胡適日記全集9》。臺北:聯經,2018。
    胡蕙寧,《法律企業家林敏生》。臺北:月旦,1994。
    孫家麒,《蔣經國竊國內幕》。臺北:新銳文創,2022。
    國立台灣/政治大學判例研究委員會編,《中華民國裁判類編(刑事法)》。臺北:正中書局,1967。
    國防部史政局編,《國防部年鑑(44年)》。臺北:不詳,不詳。
    國防部史政局編,《國防部年鑑(45年)》。臺北:不詳,不詳。
    國防部史政局編,《國防部年鑑(46年)》。臺北:不詳,不詳。
    國防部史政局編,《國防部沿革史(49年6月)》。臺北:編者,不詳。
    國防部史政處編,《國防部年鑑(39年)》。臺北:不詳,不詳。
    國防部史政處編,《國防部年鑑(40-41年)》。臺北:不詳,不詳。
    國防部史政處編,《國防部年鑑(42年)》。臺北:不詳,不詳。
    國防部史政處編,《國防部年鑑(43年)》。臺北:不詳,不詳。
    國防部史政編譯局編,《國防部沿革史(65年)》。臺北:編者,1976。
    國防部部長辦公室編,《國防部本部沿革史(68年)》。臺北:編者,1979。
    崔小萍,《崔小萍獄中記》。臺北:巴爾幹洋行,2022。
    崔小萍,《崔小萍獄中記》。臺北:耕者,1989。
    張玉法、陶英惠、王德毅編,《扎根臺灣六十年1949-2009第二冊》。臺北:渤海堂文化,2009。
    張炎憲、陳鳳華訪問,《100行動聯盟與言論自由》。臺北:國史館,2008。
    張炎憲等採訪紀錄,《風中的哭泣:50年代新竹政治案件(上)、(下)》。新竹:新竹市文化中心,2002。
    張常美等主述,曹欽榮採訪整理,《流麻溝十五號:綠島女生分隊及其他》。臺北:書林,2022。
    張旖容、林傳凱,《春日的偶遇:白色恐怖、我的阿公黃溫恭與家族記憶追尋》。臺北:春山,2023。
    張肇平,《軍事審判法釋義》。臺北:正中書局,1978[2版]。
    曹永湘,《經歷鱗爪》。臺北:天恩,2000。
    曹欽榮,《自由遺產:台灣228、白恐紀念地故事》。臺北:台灣游藝,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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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雪姬、林正慧主編,《究明原委:戰後臺灣政治案件的多元探索》。新北:國家人權博物館,2025。
    許雪姬、楊麗祝訪問;林建廷等紀錄,《話當年父兄蒙難:受難者家屬記憶中的白色恐怖》。新北:國家人權博物館;臺北:中研院台史所,2020。
    許雪姬等訪問;林建廷等紀錄,《獄外之囚:白色恐怖受難者女性家屬訪問紀錄》。新北: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臺北:中研院台史所,2014。
    陳世宏等編輯,《雷震案史料彙編:國防部檔案選輯》。臺北縣:國史館,2002。
    陳世宏等編輯,《雷震案史料彙編:黃杰警總日記選輯》。臺北縣:國史館,2003。
    陳世宏等編輯,《雷震案史料彙編:雷震回憶錄焚毀案》。臺北縣:國史館,2002。
    陳世宏等編輯,《雷震案史料彙編:雷震獄中手稿》。臺北縣:國史館,2002。
    陳英泰,《再說白色恐怖》。臺北:唐山,2009。
    陳景通等受訪;曹欽榮等採訪,《重生與愛:桃園縣人權歷史口述文集》。桃園市:桃園縣文化局,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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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翠蓮、李鎧揚,《四六事件與臺灣大學》。臺北: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2017。
    傅正主編,《雷震全集(5):雷震風波—雷案始末(3)》。臺北:桂冠圖書,1989。
    傅正原著;薛化元主編,《朝向民主之路邁進:傅正文集新編(第二冊)》。臺北:財團法人自由思想學術基金會,2021。
    最高法院判例編輯委員會編,《最高法院判例要旨:民國十六年至四十年》。臺北:最高法院判例要旨發行委員,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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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克武等訪問、周維朋等記錄,《蔣中正總統侍從人員訪問紀錄》。臺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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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杰,《入參戎重》。臺北:國防部史政編譯局,1985。
    黃杰著,廖文碩、陳昶安、李仕寧編輯,《戰後臺灣史料與研究:黃杰任職警總時期日記(3)》。臺北:國史館,2022。
    黃春蘭口述、林佳瑩紀錄,《黃春蘭的逆襲人生:遲來的遺書》。臺北:前衛,2024。
    黃紀男口述、黃玲珠執筆,《老牌臺獨黃紀男泣血夢迴錄》。臺北:獨家,1991。
    廖文碩編,《從戒嚴到解嚴史料新編(二)蔣經國:強化與終結》。臺北:國史館,2024。
    監察院,《「密使一號」吳石共諜案 監察院調查報告》。臺北:監察院,2020。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辦公室編,《臺灣治安肅防專史》。臺北:編者,1974。
    歐素瑛等編輯校訂,《蔣經國日記1972》。臺北:國史館,2023。
    編者不詳,《國家安全局局史》。臺北:國安局,出版年不詳。
    盧兆麟等口述;林世煜、湖慧玲採訪紀錄,《白色封印人權奮鬥證言:白色恐怖1950》。臺北: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2003。
    賴澤涵主編,《《「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1992年)三十週年論壇文集》。臺北: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2022。
    戴寶村主編,《《回憶2・3・4》別冊-政治案件人物一覽表》。臺北:吳三連臺灣史料基金會,2017。
    薛化元、楊秀菁、蘇瑞鏘,《戰後台灣人權發展史(1945-2000)》。新北:稻鄉,2015。
    簡士性等受訪、撰稿;陳銘城等採訪,《重生與愛2:桃園市人權歷史口述文集第二冊》。桃園市:桃園市文化局,2015。
    藍博州,《高雄縣二二八暨五○年代白色恐怖民眾史》。高雄縣:高雄縣政府,1997。
    藍博洲計劃主持,《五○年代白色恐怖:臺北地區案件調查與研究》。臺北:臺北市文獻會,1998。
    顏世鴻,《綠島百事—火燒島十一年》。臺北:國家人權博物館,2018。
    蘇瑞鏘,《白色恐怖在臺灣:戰後臺灣政治案件之處置》。新北:稻鄉,2014。
    四、 期刊、專書、研討會論文
    〈法調班一期 即開始考訓〉,《軍法專刊》,第3卷第11期,1954.11。
    〈軍法人員輪調實習第八期即開始〉,《軍法專刊》,第1卷第1期,1951.5。
    〈軍法人員輪調實習續訊〉,《軍法專刊》,第1卷第2期,1951.6。
    〈軍法班續招新生 第一期五月開學〉,《軍法專刊》,第4卷第3期,1955.3。
    〈廣事徵求軍法人材〉,《軍法專刊》,第1卷第8期,1952.12。
    王善祥,〈軍事審判法之立法精神〉,《軍法專刊》,第5卷第7期,1956.7.20。
    江如蓉,〈戒嚴時期違反法治國原則的國家行為:以叛亂犯之死亡案例為例〉,《國家發展研究》,第5卷第1期,2005.12。
    成鼎,〈如何做好軍法覆判工作〉,《軍法專刊》,第23卷第1期,1977.1。
    李禎祥,〈白色恐怖的政治案件總數有多少?〉,收入臺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記憶與遺忘的鬥爭:臺灣轉型正義階段報告卷一》。新北:衛城,2015。
    李禎祥,〈白恐時期的特殊份子與考管〉,《臺灣史研究》,第30卷第3期,2023.9。
    沈筱綺,〈獨裁者的死囚:台灣威權時期軍事審判過程的蔣介石因素〉,發表於「解碼壓迫體制:臺灣轉型正義資料庫研究成果發表會」,2021年2月26日。
    林正慧,〈1950年代左翼政治案件探討-以省工委會及臺盟相關案件為中心〉,《台灣文獻》,第60卷第1期,2009.3。
    林正慧,〈1950年代親共或左翼政治案件〉,收入張炎憲、陳美蓉主編,《戒嚴時期白色恐怖與轉型正義論文集》。臺北:吳三連臺灣史料基金會、臺灣歷史學會,2009。
    林政佑,〈威權時期軍事審判體制及軍法官之初探〉,發表於「解碼壓迫體制:臺灣轉型正義資料庫研究成果發表會」,2021年2月26日。
    林傳凱,〈「外省」軍人的白色恐怖歷史圖像〉,收入孫世鐸等著,《永遠不再:台灣威權體制下的壓迫與抵抗》。新北:國家人權博物館,2023。
    林傳凱,〈由「鐵血救國團」案(1953)到「返鄉運動」(1980s):重構一位「二進宮」軍人政治犯的生命史〉,收錄歐素瑛、黃翔瑜、吳俊瑩執行編輯,《威權鬆動:解嚴前臺灣重大政治案件與社會變遷(1977-1987)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臺北,國史館,2021。
    林傳凱,〈茅坑、橫貫公路、榮民醫院:重探戰後底層陸軍「為匪宣傳案」的歷史面貌〉,收錄林從一主編《成為臺灣人:遷徙、跨界與多元故鄉論文集》。台南:成功大學人文社會科學中心,2021。
    社論,〈司法偵查權不容侵越〉,第15卷第7期,1956.10.1。
    社論,〈軍事審判法的成就〉,《軍法專刊》,第5卷第7期,1956.7.1。
    侯坤宏,〈吳石等叛亂案之研究〉,《臺北城市科技大學通識學報》,第9期,2020.3。
    范明,〈現行軍事審判制度〉,《警備通訊》,第8期,1959.2.5。
    范明,〈論軍法機關選任辯護問題〉,《軍法專刊》,第3卷第1期,1954.1。
    范燕秋,〈原住民菁英的整肅:湯守仁等叛亂案〉,收入張炎憲、陳美蓉主編,《戒嚴時期白色恐怖與轉型正義論文集》。臺北:吳三連臺灣史料基金會、臺灣歷史學會,2009。
    倪子修、吳祚丞,〈戒嚴時期處置叛亂犯之特別實體法及程序法〉,收入陳志龍、邱榮舉、倪子修總編輯,《臺灣人權與政治事件學術研討會論文集》。臺北: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2006。
    徐偉群,〈十三歲加入共匪兒童團會怎麼樣?──釋字第一二九號解釋檔案〉,收入林建志等著《奉命釋法:大法官與轉型正義》。臺北: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2021。
    徐偉群,〈若無自首,就算繼續參加──釋字第六十八號解釋檔案〉,收入林建志等著《奉命釋法:大法官與轉型正義》。臺北: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2021。
    翁金珠,〈「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立法爭議與影響的研究〉,收入楊振隆總編輯,《二二八事件60週年國際學術研討會:人權與轉型正義學術論文集》。臺北: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2007。
    馬壽華,〈軍法審判之重要及改進〉,《軍法專刊》,第1卷第4期,1952.7。
    張玉法,〈黨總裁治國:李宗仁赴美後蔣介石對黨國事務的經營〉,收入黃自進、潘光哲主編《蔣介石與現代中國的形塑(第二冊)》。臺北:中研院近史所,2013。
    許進發,〈左傾知識青年的整肅:學生工作委員會〉,收入張炎憲、陳美蓉主編,《戒嚴時期白色恐怖與轉型正義論文集》。臺北:吳三連臺灣史料基金會、臺灣歷史學會,2009。
    許澤天,〈白色恐怖下的憲法守護者〉,收入林建志等著,《奉命釋法:大法官與轉型正義》。臺北: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2021。
    陳昱齊,〈1970年代調查局偵辦政治案件之手法-以熊傑案為例〉,收入何鳳嬌、林本原、薛月順執行編輯,《解讀檔案.書寫歷史:國史館2022年學術研討會論文集》。臺北:國史館,2024。
    陳昱齊,〈政治檔案與轉型正義〉,《向光:人和人權的故事》,第10期,2024.7。
    陳昱齊,〈獄外之囚:白色恐怖時期對政治犯及其家屬的監控機制〉,《臺灣文獻》,第70卷第3期,2019.9。
    陳昱齊,〈檔案開放與轉型正義:實務運作的檢討與建議〉,《台灣史料研究》,第51號,2018.6。
    陳昱齊,〈難逃一死:李進來案的審判過程分析〉,《國史館館刊》,第77期,2023.9。
    陳進金,〈一九五○年代白色恐怖在宜蘭:以「蘭陽工委會案」及「羅東紙廠案」為中心〉,《臺灣史研究》,第26卷第4期,2019.12。
    陳顯武、陳銀欉、謝立功,〈戒嚴時期刑事審判案件與判決核覆制度之法律政治分析〉,發表於「臺灣解嚴20週年國際學術研討會:人權與政治事件探討」研討會,2007年11月24日。
    鄧澂濤,〈軍事審判法幾個重要問題決定的經過(下)〉,《軍法專刊》,第6卷第3期,1957.3。
    蘇彥斌,〈臺灣白色恐怖時期政治案件終審結果之解析:以死刑判決與無罪判決為例〉,《東吳政治學報》,第39卷第1期,2021.4。
    蘇瑞鏘,〈解除言論自由的枷鎖─「100行動聯盟」廢除「刑法第100條」的抗爭〉,《檔案半年刊》,第15卷第1期,2016.7。
    蘇瑞鏘,〈臺灣戒嚴時期政治案件不當核覆初探:以蔣介石為中心的討論〉,《臺灣文獻》,第63卷第4期,2012.12。
    蘇瑞鏘,〈戰後臺灣白色恐怖研究的回顧與展望〉,《臺灣史研究》,第26卷第3期,2019.9。
    蘇聖雄,〈蔣經國在臺軍事權力的建立:以與王叔銘交往為中心的探討(1950-1965)〉,《臺灣史研究》,第31卷第4期,2024.12。
    蘇慶軒、王奕婷、劉昊,〈司法鎮壓:「揣摩上意」在臺灣威權時期軍事審判中的影響〉,《東吳政治學報》,第39卷第2期,2021.8。
    闞正宗、蘇瑞鏘,〈臺南開元寺僧證光(高執德)的「白色恐怖」公案再探〉,《中華人文社會學報》,第2期,2005.3。
    五、 學位論文
    王漢威,〈戰後中國共產黨台灣省工作委員會的組織與運作(1946-1950)〉。彰化: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政治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11。
    李宛蓓,〈白色恐怖受難者家屬柯蔡阿李女士生命故事探究〉。高雄: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性別教育研究所碩士論文,2008。
    林邑軒,〈來自彼岸的紅色浪潮:從意義中介視角重構戰後初期「省工委」的地下革命行動〉。臺北:國立台灣大學社會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12。
    林傳凱,〈戰後臺灣地下黨的革命鬥爭(1945-1955)〉。臺北: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學研究所博士論文,2018。
    施宏儒,〈王世杰與戰後臺灣政局─以「自由中國」為中心的探討〉。臺北: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系碩士論文,2021。
    施淳孝,〈時代考驗青年?從中國青年自覺運動到統中會事件(1963-1970)〉。臺北:國立政治大學台灣史研究所碩士論文,2016。
    張尹嚴,〈臺灣監獄島:特殊份子考管制度的建置與運作〉。臺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臺灣史研究所碩士論文,2023。
    梁正杰,〈台灣省工作委員會相關政治案件之研究(1946-1961)〉。臺北:國立政治大學台灣史研究所碩士論文,2007。
    葉宗鑫,〈戰後初期台灣省工委會學委會之研究(1946-1950)〉。臺北:國立政治大學台灣史研究所碩士論文,2016。
    裘佩恩,〈戰後臺灣政治犯的法律處置〉。臺北: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1997。
    廖泓叡,〈與「敵人」共存:臺灣威權統治晚期的新生份子監控體制〉。臺北:國立臺灣大學政治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19。
    蔡西濱,〈中共地下黨「臺灣省工作委員會 」(1946~1950)—以臺北市地區為研究中心〉。臺北:淡江大學歷史學系碩士論文,2009。
    蔡浩志,〈當代臺灣刑事補償規範變遷之法制分析-以海軍反共先鋒營及判決核覆制度為考察〉。臺北: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碩士論文,2015。
    謝孟達,〈生死之間:戒嚴時期政治案件死刑判決之研究〉。臺北:國立政治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碩士論文,2012。
    六、 資料庫
    立法院法律系統https://lis.ly.gov.tw/lglawc/lglawkm
    國家人權記憶庫https://memory.nhrm.gov.tw/
    國家人權博物館檔案史料資訊系統https://hras.nhrm.gov.tw/index.php
    臺灣轉型正義資料庫https://twtjcdb.nhrm.gov.tw
    國家文化記憶庫https://memory.culture.tw/
    七、 網路資料
    〈人權紀念碑2024年錄名更新公告〉(2024.6.11),國家人權博物館https://www.nhrm.gov.tw/w/nhrm/News_24061111272674640(2025/1/4點閱)。
    〈人權紀念碑錄名更新竣工揭牌典禮 錄名更新 銘記歷史 落實轉型正義〉(2025.4.24),國家人權博物館,https://www.nhrm.gov.tw/w/nhrm/News_25042417424803722(2025/5/4點閱)。
    〈綠島人權紀念碑錄名竣工揭牌典禮 銘刻歷史 深烙人權 見證轉型正義新里程〉(2025.5.17),國家人權博物館,https://www.nhrm.gov.tw/w/nhrm/News_25051715425438510(2025/5/20點閱)。
    〈中正紀念堂轉型 「蔣中正總統與中華民國」常設展呈現多元史觀〉(2022.4.14),文化部新聞稿。https://www.moc.gov.tw/News_Content.aspx?n=105&s=58178(2025/1/2點閱)。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撤銷毛卻非有罪判決之決定書(促轉司字第69號)〉,https://www.ey.gov.tw/File/13FBE574A73D2556/1aedde3a-c1d8-4cde-9a50-55cbd9ec9367?A=C(2025/3/22點閱)。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撤銷何棉山有罪判決之決定書(促轉司字第68號)〉,https://www.ey.gov.tw/File/E533BA9C21EC47F2/54d991b7-e59a-4e12-86fa-a78266e791c0?A=C (2024/12/20點閱)。
    〈釋字第436號解釋〉(1997.10.3),憲法法庭網站https://cons.judicial.gov.tw/docdata.aspx?fid=100&id=310617&rn=-26934(2025/4/5點閱)
    促轉會臉書貼文(2020.10.12)https://www.facebook.com/twtjc/posts/2523687514595535/?locale=zh_TW(2025/3/25點閱)
    總統府網站https://www.president.gov.tw/Page/107(2025/4/1點閱)。
    〈國安局完成清查戒嚴檔案與移除威權銅像〉(2025.6.21),國安局新聞稿。https://pse.is/7ss3tg (2025/6/27點閱)。
    八、 英文文獻
    Liu, Howard, Ching-Hsuan Su, and Yi-Ting Wang. “The Law or the Career? Autocratic Judiciaries, Strategic Sentencing, and Political Repression.” Comparative Political Studies. Published online 2024. https://doi.org/10.1177/00104140241290212.
    Moustafa, Tamir., “Law and Courts in Authoritarian Regimes,” Annual Review of Law and Social Science 10:1(2014),pp.281–299.
    O'Donnell, Guillermo., Modernization and Bureaucratic-Authoritarianism: Studies in South American Politics. California: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73.
    Shin, Ki-young., Judicial Politics in Authoritarian Regime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9.
    Solomon, Peter H., Jr. ,“Courts and Judges in Authoritarian Regimes,” World Politics 60(October 2007):122–145.
    描述: 博士
    國立政治大學
    台灣史研究所
    106158501
    資料來源: 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G0106158501
    数据类型: thesis
    显示于类别:[臺灣史研究所] 學位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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