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大機構典藏-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Institutional Repository(NCCUR):Item 140.119/33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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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臺灣戒嚴時期大法官釋憲與人權發展
    Authors: 洪淑華
    Hung shu-hua
    Contributors: 薛化元
    洪淑華
    Hung shu-hua
    Keywords: 人權
    大法官
    釋憲
    戒嚴時期
    Date: 2003
    Issue Date: 2009-09-17 17:07:22 (UTC+8)
    Abstract: 中華民國憲法在第二章裡規定人民之權利義務,其中第8條至第14條為自由權之保障,但仍在第23條置一保留概括條款,因此憲法授權立法機關可以在第23條的情況下,用法律限制人民之自由權利。如此一來使政府只要能掌握立法院,就能將行政機關之作為合法化。因此憲法中的基本人權保障就有淪為法律保障的危機。
    雖然有此危機,但卻又並非必然如此,因為體制上仍有最後一道防線的設計。
    憲法第171、172條又分別規定法律、命令與憲法抵觸者無效。所以必須有個機關能夠來維護憲法,其權力之重要性至為顯然,被稱為「憲法的維護者」,在我國由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負責。
    民國36年12月25日行憲,38年5月20日起台灣全省戒嚴。這種脫離憲政常軌的戒嚴體制竟運作近40年,直到民國76年解嚴為止。在整個威權體制下,憲法所保障的人權無法被兌現與落實。在憲法的人權保障已經被凍結的情況下,尚有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可以對法律命令做違憲審查,釋憲制度在非常體制下並沒有被凍結。此時的釋憲機關就格外重要,成為唯一的救濟途徑。
    戒嚴時期關於基本人權的釋字不多,本文將其分為三個範疇來討論,分別是繼續犯之認定、人身自由與表現自由。
    經由本文的討論,我們發現戒嚴時期大法官會議所做成的關於人權的釋字,除了數量過少,在質的方面也沒有發揮保障人權的功能,大法官會議的解釋顯得相當配合政府,對憲法第23條所列要件從寬解釋,而非強調基本人權的重要性,對限制人民自由權利的法律加以「合憲」的背書。
    司法的尊嚴與獨立在非常時期一直是被侵犯的,而當司法機關有機會作解釋、有機會發言時,卻又是自廢武功,站在行政機關的立場做考量,無法發揮權力制衡的效用。釋字第31號解釋使中央民意機關不需改選,沒有民主正當性的立法委員立出侵害人權的法律,交由行政機關「依法」侵害人權,若有人聲請釋憲,再由大法官為此一法律加以合憲之戳記,連司法的最後一道防線都失守了;因此立法、行政與司法機關建構成了整套的扭曲憲政的機器。
    在戒嚴威權體制的時空下,大法官所做的解釋傾向執政者的立場,並未符合憲法之基本精神。在解嚴之後,大法官針對以上所討論的幾案釋字,再重新做解釋加以推翻,解嚴後這些釋字都是保障人權的里程碑,然而,對照之下,我們就能從中發現戒嚴時期大法官會議在台灣人權史上所扮演的角色。
    Reference: 史料
    「行憲第一屆監察院會議議事日程、會議記錄」,1949-1987。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公報》國民政府文官印鑄局,1946-1947。
    《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公報》。
    《臺灣省政府公報》臺灣省政府秘書處,1954-1987。
    《總統府公報》,總統府第三局公報室,1948-1987。
    《立法院公報》,立法院秘書處,1951-1987。
    《國民大會實錄》,國民大會秘書處,1946年12月。
    《行憲監察院實錄》,監察院實錄編輯委員會,1983年6月。
    王雲五,《行政改革建議案檢討報告》,1963。
    薛月順等編,《從戒嚴到解嚴》,台北:國史館,2000。
    楊秀菁等編,《戰後臺灣民主運動史料彙編》,台北:國史館,2002。
    張忠棟等編,《基本自由與人權保障》,台北:唐山,2002。
    賴澤涵,《戒嚴時期臺灣政治事件檔案、出版資料、報紙人名索引》,南投市:臺灣省文獻委員會,2001。
    薛化元主編,《台灣歷史年表終戰篇1945-1965》,《台灣歷史年表終戰篇1979-1988》,台北:業強,1993。
    臺灣省政府公報查詢系統:http://www.tpg.gov.tw/b-info/info-og.htm。
    立法院公報影像系統:http://npl.ly.gov.tw/www/home.jsp。
    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http://nwjirs.judicial.gov.tw/Index.htm。
    專書
    Brian Tierney ,Sidney Painter,袁傳偉(譯),《西洋中古史》,台北:五南圖書,1997。
    Clayton Roberts, David Roberts,賈士蘅(譯)《英國史》,台北:五南圖書,1986。
    George H.Sabine,李少軍、尚新建(譯),《西方政治思想史》,台北:桂冠圖書,1991。
    小林直樹,《憲法講義下》,東京:東京大學出版會,1968。
    中國人權協會,《人權呼聲》,台北:久大文化,1988。
    王兆鵬,《刑事被告的憲法權利》,台北:著者,1999。
    王兆鵬,《搜索扣押與刑事被告的憲法權利》,台北:翰蘆,2000。
    王泰升,《台灣法律史概論》,台北:元照出版社,2001。
    王曾才,《西洋近世史》,台北:國立編譯館,1996。
    司法院,《大法官釋憲史料》,台北: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1998。
    台北市文獻委員會,《五0年代白色恐怖-台北地區案件調查與研究》,台北:台北市文獻委員會,1998。
    立法院民刑商法委員會,《審查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案參考資料專輯三》,台北:編者,1954。
    何賴傑等合著,《刑事訴訟法》,台北:學林文化,2000。
    吳庚,《憲法的解釋與適用》,台北:三民書局,2003。
    李敖,《李敖大全集38》,台北:成陽,1999。
    李惠宗,《憲法要義》,台北:元照出版社,2001。
    李澧,《英國政治制度探原》,台北:著者,1969。
    李鴻禧,《憲法與人權》,台北:元照出版社,1999。
    李鴻禧,《憲法與人權》,台北:元照出版社,1999。
    林子儀,《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台北:月旦出版社,1993。
    林山田,《五十年來的台灣法制1945—1995》,台北:台大法律系,1996。
    林山田,《刑事程序法》,台北:五南圖書,1998。
    林山田,《刑法通論上》,台北:作者,2000。
    林紀東,《大法官會議憲法解釋析論》,台北:五南圖書,1983。
    林紀東,《中華民國憲法逐條釋義》,台北:三民書局,1982。
    林桂圃,《國父的革命民權說》,台北:中山學術文化,1972。
    林鈺雄,《刑事訴訟法上》,台北:作者,2001。
    林鈺雄,《刑事訴訟法上冊總論編》,台北:著者,2001。
    俞叔平,《刑事訴訟法學》,台北:中國法學編譯社,1961年10月。
    洪應灶,《中華民國憲法新論》,台北:撰者自刊,1955。
    胡開誠,《刑事訴訟法概論》,台北:撰者自刊,1964。
    胡慧玲,《高俊明牧師回憶錄,十字架之路》,台北:望春風,2001。
    翁岳生,《行政法與現代法治國家》,台北:臺灣大學法學叢書編輯委員會,1990。
    翁岳生,《法治國家之行政法與司法》,台北:月旦出版社,1997。
    荊知仁,《憲政論衡》,台北:商務印書館,1983。
    涂懷瑩,《中華民國憲法與人權保障》,台北:著者,1980。
    崔小萍,《天鵝悲歌,資深廣播人崔小萍的天堂與煉獄》,台北:天下遠見,2001。
    張佛泉,《自由與人權》,香港:亞洲出版社,1955。
    張劍寒,《戒嚴法研究》,台北:漢苑出版社,1976。
    許志雄,《憲法秩序之變動》,台北:元照出版社,2000。
    許志雄等合著,《現代憲法論》,台北:元照出版社,1999。
    許宗力,《憲法與法治國行政》,台北:元照出版社,1999。
    許慶雄,《憲法入門》,台北:月旦出版社,1992。
    陳雲清,《刑法基本問題研究》,台北:中國學術著作獎助委員會,1965。
    陳新民,《中華民國憲法釋論》,台北:三民書局,2001。
    陳樸生,《刑事訴訟法實務》,台北:撰者自刊,1972。
    陳樸生,《刑事訴訟法論》,台北:正中書局,1963。
    陳樸生編,《司法法令判解彙編》,台北:編者自刊,1963。
    陶百川,《人權呼應》,台北:遠景出版社,1980。
    陶百川,《為人權法治呼號》,台北:傳記文學出版社,1978。
    陶百川,《陶百川全集(二)為自由呼號》,台北:三民書局,1992。
    陶百川,《陶百川全集(五)為人權呼號》,台北:三民書局,1992。
    陶百川,《陶百川全集(四)為法治呼號》,台北:三民書局,1992。
    湯德宗,《權力分立新論》,台北:著者發行,2000。
    黃榮堅,《基礎刑法學上》,台北:元照出版社,2003。
    葉石濤,《一個台灣老朽作家的五0年代》,台北:前衛出版社,1991。
    雷震,《雷震與自由人權》,台北:桂冠圖書,1989。
    劉慶瑞,《中華民國憲法要義》,台北:三民書局,1966。
    錢段森,《英國史》,台北:商務印書館,出版年不詳。
    薛化元,《自由中國與民主憲政─1950年代台灣思想史的一個考察》,台北:稻鄉出版社,1996。
    謝啟武,《洛克》,台北:東大圖書,1997。
    韓忠謨,《刑法原理》,台北:撰者自刊,1962。
    薩孟武,《中國憲法新論》,台北:三民書局,1974。
    薩孟武,《中華民國憲法概要》,台北:台灣聯合書局,1962。
    魏廷朝,《台灣人權報告書1949-1996》,台北:文英堂,1997。
    魏淑貞,《人權之路—台灣民主人權回顧》,台北:玉山社,2002。
    羅志淵,《中國憲法史》,台北:商務印書館,1967。
    蘆部信喜,《憲法》,東京:岩波書店,1999。
    蘇永欽,《合憲性控制的理論與實際》,台北:月旦出版社,1994。
    報紙
    《中央日報》,1949-1987。
    《中國時報》,1950-1987。
    《中華日報》,1949-1987。
    《公論報》,1949-1966。
    《台灣日報》,1965-1987。
    《台灣新生報》,1949-1987。
    《民族晚報》,1961-1987。
    《民眾日報》,1965-1987。
    《民聲日報》,1978-1985。
    《自立早報》,1988。
    《自立晚報》,1950-1988。
    《青年戰士報》,1961-1984。
    《聯合報》,1951-1987。
    學位論文
    文承科,〈我國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之研究〉,中國文化大學三民主義研究所碩士論文,1985。
    梁月春,〈我國大法官釋憲有關言論自由判例之研究〉,中山大學中山學術研究所碩士論文,1995。
    許焜耀,〈從平等權與受益權之釋憲案論司法院大法官之釋憲功能〉,國立政治大學政治研究所碩士論文,1993。
    陳俊榮,〈第四屆大法官會議之研究〉,國立政治大學政治研究所碩士論文,1987。
    劉義周,〈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憲法制度之研究〉,國立政治大學政治研究所碩士論文,1977。
    錢政銘,〈我國憲法上自由權保障之研究〉,國立政治大學中山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所碩士論文,1995。
    期刊論文
    〈出版法新修訂條文,顯然侵犯司法尊嚴,薩孟武教授提出批評,並認為評論政治自由將遭受抑制〉,《公論報》,1958年6月14日。
    〈法院以外任何機關不得非法逮捕人民,政院規定妥辦提審案件,省府轉令所屬機關遵照〉,《公論報》,1961年12月25日。
    〈冤獄如何了〉,《自由中國》,第19卷第12期,1958年12月。
    〈第一專題:出版法制共同討論〉,《中國比較法學會報》,第12輯,1991年12月。
    〈藉口禁止出版新報扼殺人民三大自由,出版法施行細則違反憲法精神,中外抨擊影響我國聲譽至大,是否開放報禁立委再質詢政院〉,《公論報》,1960年7月16日。
    丁道源,〈論憲法第11條之出版自由問題〉,《法律評論》,第35卷第11、12期合刊,1969年11月。
    中國比較法學會,〈如何加強大法官會議之功能座談會會議記錄〉,《中國比較法學會學報》,第3期,1980年12月。
    尤英夫,〈從憲法出版自由探討我國現行出版法制〉,《中國比較法學會報》,第12輯,1991年12月。
    王昌華,〈對於制訂社會安寧秩序維護法的芻見〉,《法令月刊》,第32卷第8期,1981年8月。
    王建邦,〈請政府切實保障人權〉,《自由中國》,第19卷第11期,1958年12月。
    王泰升,〈自由民主憲政在台灣的法律規範與政治實踐:立憲思想、威權統治與族群結構的多重糾葛〉(未刊稿)。
    王泰升,〈自由民主憲政在台灣的法律規範與政治實踐:立憲思想、威權統治與族群結構的多重糾葛〉。
    王泰升,〈第柒講:憲法體制及實踐─台灣近代憲法史〉,《月旦法學》,第67期,2000年12月。
    王泰升,〈臺灣憲法的故事:從「舊日本」與「舊中國」蛻變而成「新臺灣」〉,《台大法學論叢》,第32卷第1期,2003年1月。
    本刊專訪,〈行憲卅年的回顧與展望〉,《中國論壇》,第5卷第6期,1977年12月。
    成舍我,〈人權保障與言論自由〉,《自由中國》,第12卷第6期,1955年3月。
    吳庚,〈談違警罰法的修改〉,《中國論壇》,第8卷第8期,1979年7月。
    宋英,〈我的抗議與呼籲:法院拒絕提審我的丈夫雷震先生後〉,《民主潮》,第10卷第19期,1960年10月。
    李學燈,〈釋憲紀略〉,《憲政時代》,第14卷第2期,1988年10月。
    李聲庭,〈與內政部田部長論警察權〉,《自由中國》,第19卷第6期,1958年9月。
    李鴻禧,〈違警罰法修廢問題之商榷〉,《中國論壇》,第8卷第8期,1979年7月。
    李鴻禧,〈論民意代表之言論自由—從第165號解釋談起〉,《綜合月刊》,第144期,1980年11月。
    汪文瑞,〈從人權保障談到孫秋源被捕〉,《自由中國》第19卷第11期,1958年12月。
    汪威錞,〈從憲法的觀點論新聞自由—兼對現行出版法的檢討〉,《憲政時代》,第2卷第3期,1977年1月。
    周良黛,〈我國民意代表之言論免責權〉,《憲政時代》5卷2期(1984年7月),頁25-33。
    林山田,〈訂立行政罰法以代違警罰法〉,《中國論壇》,第8卷第8期,1979年7月。
    林山田,〈論違警拘留之存廢問題〉,《憲政時代》,第5卷第4期,1980年4月。
    林東昌,〈我國憲法上人身自由保障之界限〉,《憲政時代》,第5卷第1期,1979年7月。
    林紀東,〈中華民國憲法與人權保障〉,《東方雜誌》,第10卷第11期,1977年5月。
    林紀東,〈制憲三十年紀念感言〉,《東方雜誌》,第10卷第6期,1976年12月。
    社論,〈今日的問題之十一:我們的新聞自由〉,《自由中國》,第17卷第12期,1957年12月。
    社論,〈扼殺民營報紙的又一辦法〉,《自由中國》,第19卷第6期,1958年9月。
    社論,〈言論自由的認識及基本條件〉,《自由中國》,第5卷第7期,1951年10月。
    夏道平,〈出版法事件的綜合觀〉,《自由中國》,第18卷第10期,1958年5月。
    殷海光,〈你要不要做人〉,《自由中國》,第19卷第11期,1958年12月。
    翁岳生,〈大法官關於人身自由保障的解釋〉,《月旦法學》,第15期,1996年7月。
    翁岳生,〈憲法之維護者〉,《憲政思潮》,第17期,1972年7月。
    荊知仁,〈誰解釋憲法〉,《憲政思潮》,第43期,1978年9月。
    涂懷瑩,〈行政罰與行政刑罰問題,由正在審議中的社會秩序維護法案的爭議說起〉,《法學評論》,第57卷第6期,1991年6月。
    張君勱,〈英國大憲章提要〉,《再生》,第5期,1971年12月。
    張劍寒,〈現代憲法解釋之新認識〉,《憲政思潮》,第8期,1969年10月。
    張劍寒,〈戰時如何維護憲政體制〉,《憲政思潮》,第17期,1972年7月。
    張學明,〈大憲章與英國的自由傳統〉,《歷史月刊》,第5期,1988年。
    許志雄,〈違警罰法與表現自由〉,《中國論壇》第8卷第8期,1979年7月。
    許宗力,〈第一專題:出版法制〉,《中國比較法學會報》,第12輯,1991年12月。
    陳志龍,〈言論自由與叛亂〉,《中國論壇》,第31卷第4期,1991年1月。
    陳慈陽,〈地方議會議員言論免責權之研究〉,《中國地方自治》,第52卷第10期,1999年10月。
    陳愛娥,〈言論免責權、不受逮捕特權及議會自律原則—兼評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435號解釋〉,《中國地方自治》,第51卷第2期,1998年2月。
    陳新民,〈以憲法理論論議員的言論免責權:德國憲政體制與我國憲政體制的比較〉,《中山社會科學譯粹》,第1卷第4期,1986年9月。
    陶百川,〈評內政部新頒出版品禁限事項〉,《自由中國》,第11卷第10期,1954年11月。
    傅正,〈治安機關無權查扣書刊,從祖國週刊被扣說到書報雜誌審查會報之違法〉,《自由中國》,第20卷第6期,1959年3月。
    傅正,〈政府不應用經濟方法打擊民營報紙〉,《自由中國》,第19卷第11期,1958年12月。
    傅正,〈國民黨當局應負的責任和我們應有的努力〉,《自由中國》,第19卷第1期,1958年7月。
    賀凌虛,〈憲法解釋的必要、功用和制度〉,《憲政思潮》,第8期,1969年10月。
    黃祥蓉,〈我國民意代表言論免責權問題解析〉,《憲政時代》,第10卷第1期,1984年7月。
    楊建華,〈論構想中之社會安寧秩序維護法〉,《憲政時代》,第5卷第4期,1980年4月。
    楊與齡,〈大法官任期制度之立法經過及其分析〉,《政大法學評論》,第33期,1986年6月。
    葉俊榮,〈國家發展與憲法的變遷:大法官釋憲機能〉,《大法官釋憲五十週年學術研討會紀錄》,1999,頁413-468。
    雷震,〈今日的司法〉,《自由中國》,第17卷第1期,1957年7月。
    雷震,〈從憲法保障人民身體自由說到取締流氓辦法〉,《自由中國》,第19卷第12期 ,1958年12月。
    謝瑞智,〈違警罰法修正方向之探討〉,《中國論壇》,第8卷第8期,1979年7月。。
    韓德培,〈人身自由的保障問題〉,《觀察》,第3卷11期,1947年11月。
    簡暢,〈法治與武斷〉,《自由中國》,第19卷第10期,1958年11月。
    魏廷朝,〈近十年來人權的增進與實踐〉,《中華民國行憲五十年》,1997,頁429-441。
    蘇俊雄,〈地方議會議員言論免責權之探討—兼論司法院有關地方議員免責權之解釋〉,《台大法學論叢》,第11卷第2期,1982年6月。
    Description: 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
    歷史研究所
    89153021
    92
    Source URI: http://thesis.lib.nccu.edu.tw/record/#G0089153021
    Data Type: thes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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